[心得] 申請失業補助(失業給付)重點攻略
http://jarvislin.com/2014/12/03/unemployment/
1/11更新:
修正了介紹卡部分,並補充一些新資訊。
前言
之前看到同事被資遣時,離職的同事普遍都算開心,
想說有一筆意外之財(資遣費)外加半年的失業補助可以領。
結果上禮拜整個部門被裁掉,
而且當天中午通知,下午就打包回家了,
完全開心不起來啊...... 感覺超差的XD
(我換工作未滿3個月,所以沒預告,說走就走)
事前準備
1.跟公立就業服務中心預約時間
http://goo.gl/a5Ue7
我第一次去因為預約人數滿了導致白跑一趟,
記得先打電話詢問。
2.確定自己符合資格:
- 非自願離職
- 退保三年內的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以上
- 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
http://goo.gl/WhuF
勞保局的資格第四項由機構判定,這邊先省略了。
3.攜帶物品
- 離職證明單 (載明非自願離職)
- 存摺 (匯入給付金的戶頭)
- 身份證
上述的事前準備完成後,
接下來就是現場辦理的部分。
填寫表格
http://goo.gl/1zJ987
首先會寫一張求職登記表,如果要申請補助,
一定要同意登錄資料,因為這是先決條件。
接著服務人員會幫你介紹工作。
介紹工作 (介紹卡)
介紹卡是服務人員記錄媒合工作的小卡,
上面有你的應徵方式、面試結果......等。
就業人員提供的工作基本上一定要選一個,
(可以多詢問,挑到自己想要的工作為止)
因為沒工作意願是沒辦法申請補助的,除非......
1.媒合的公司薪資低於失業補助金
(參見下方 失業給付計算方式)
2.工作地點離居住處超過30公里
http://goo.gl/aC0Zs
介紹卡部份我是使用全國就業e網去投履歷,
然後列印"已應徵"的頁面當作證明文件。
介紹卡必須七日內親送或掛號寄回。
初次認定
這部份代入日期比較好理解;
小明10/1去就業機構。
兩週後的初次認定(10/15)會電訪確認是否就業,
若還沒工作,就業機構就會把文件送去勞保局審核,
審核期約2 - 3週。
開立介紹卡報到日
大約是第一次去機構的日期 + 1個月,
所以小明的報到日應是11/1,
還記得介紹卡嗎?
這天會再開一張介紹卡給你。
完成認定報到日
初次認定後1個月,約11/15;
當天繳交求職紀錄表一份,並且安排課程。
http://goo.gl/eZctP8
求職紀錄表:自己求職的紀錄
--
接下來就補充一些其他資訊,
我個人是覺得還滿重要,值得一看。
失業給付計算方式
給付期間:
1.一般人領6個月
2.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領9個月
每月補助金額 = 勞保最近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* 0.6
以下是小明(28歲,雙腳還在,身體健全)的就業狀況及薪資:
2014/10/22 ~ 2014/11/30, 工程師, 50,000元/月
2014/05/28 ~ 2014/06/11, 客運駕駛, 40,000元/月
2012/02/05 ~ 2014/03/14, 馴獸師, 30,000元/月
那麼小明的失業補助金應該是:
(43,900 * 2 + 40,000 *2 + 30,000 * 2) / 6 * 0.6 = 22,780元/月
其中43,900是投保薪資的最高金額,
只要月薪超過這數字均以43,900計算。
爭議點
先回到介紹工作的部分,
還記得如何拒絕服務人員介紹的工作嗎?
先撇開地點超過30公里這點,
以小明的案例來說,只要介紹的工作月薪大於22,780元,
就是在媒合的職缺範圍內了。
如果你是小明,你的期望薪資會是多少?
假設你這六個月的月薪 = 60,000元
那麼你的失業補助金是最大金額 = 26,340元/月
若剛好職缺清單都不符期望,
就業服務人員還是要挑一個職缺給你,
這個尷尬的狀況該如何解?
解決方法
要解決上述薪資不符預期的情況,有兩種方式:
1.正面迎擊:錄取不符期望的工作,於14天內離職
(參見下方 新工作適應期)
2.暗黑兵法:追求必敗的面試,會造成道德上的瑕疵
新工作適應期
若新工作未滿14天即離職(含假日),
可用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單重新申辦失業配給。
注意事項:
1.勞保要先退掉才可重新申辦
2.需要離職轉出證明、新公司的服務證明,二擇一
3.會有14天的等待期
重新申辦也是可能造成新工作適應期的無限輪迴,
所以服務人員推薦工作時,請多溝通。
申請失業補助可否接case
可以,但超過勞工最低薪資不得請領失業補助。
若case金額未超過勞工最低薪資,
但月收入 + 失業補助 > 之前的平均月投保金額之80%
超過80%的金額會從失業補助中扣除。
若月收入 + 失業補助 < 勞工最低薪資
則不予扣除。
(2014年勞工最低薪資:19,273元/月)
注意:若case的業主有幫你投保,就會失去補助資格。
補充
我曾詢問承辦人員:
若失業期間去參加比賽且得獎拿到獎金(超過19,273元),
是否會因此失去補助資格?
回答是:資格是透過有無保險來判定的。
提早就業津貼
1.領過至少一個月的補助金
2.補助金未領取完就找到新工作
3.新工作的就業保險滿三個月
找到工作了,需告知就業機構的人員,
新工作滿三個月即可申請此津貼。
津貼金額 = 未領取的補助金總額的一半
例如:我可以領6個月的補助金,
我領了1個月補助金後找到工作,
(6 - 1) / 2 = 2.5
則 2.5 * 失業補助金 = 津貼
是否從退休金扣除失業補助
答案是否定的。
就業時,雇主會幫你投保勞工保險 + 就業保險,
你的退休金來自勞工保險,
失業給付來自就業保險。
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謠言了XD
該注意的是:
失業給付全額領取後,就業保險的投保年資會歸零。
不是勞保歸零,別誤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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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先寫到這,日後有新的資訊我會再補充;
希望能讓有需要的人對於這方面更加了解,
最後祝各位求職順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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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ptttrk: 應徵技巧 其實很有事... 12/04 00:23
涉及道德認知問題
推 romand: 如果是被逼走的 也沒用 12/04 18:18
噓 RyanGasoline: 真可憐 12/19 23:35
※ 編輯: fantasysea (112.104.114.227), 01/11/2015 14:2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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